马云旗下、美国上市的阿里巴巴,早前一宗涉嫌上市前欺骗股东的案件需要重新审理,上诉法院认为之前的裁决不当。

涉嫌隐瞒2014年工商总局将重罚的警告

路透社引述控诉书称,股东指阿里巴巴隐瞒了2014年7月16日,亦即是美国上市前两个月的一次会议情况,当时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上警告,如果阿里巴巴不能遏制旗下网站的售卖假货情况,将会面临重罚。

其后在2015年前,中国工商总局发表报告称,阿里巴巴网站有出售假货及违禁品。消息令该公司股价于2015年1月28日及29日累跌12.8%。

初审认为上市文件已披露监管风险

这宗案件在2016年6月初审,美国曼克顿地方法院最初驳回这宗起诉,认为阿里巴巴在上市文件中说明了监管风险。

不过,上诉法院星期二推翻判决,认为原告指控阿里巴巴有意图欺骗的理由充份,因此决定曼克顿地方法院需要重新审理。

上诉法院:工商总局警告或损害业绩

上诉法院认为,对投资者来说,中国工商总局的威胁”非常重大”,因为这将”要求公司在放弃重要收入来源以及面临巨额罚款之间二选一”,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有可能损害公司业绩,或令公司不能上市。而根据2015年初市场反应来看,上诉法院认为”这种讯息披露可能带来数十亿美元的负面影响”。

阿里巴巴没有立即置评。

来源:香港01

2017-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