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出台新规,明确要求全局所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均需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集中保管。此次规定在中共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再紧一扣。

《新京报》5日报导,北京市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积极督促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通知》和《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全局所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均需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集中保管,无一例外;要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使用台账,确保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全程留痕”。对拒不上交因私出国(境)有效证件的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理。

对于因私出国(境)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该《办法》要求其本人签订纪律承诺书,承诺在国外期间一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由本人承担直接责任。因私出国(境)申请需经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纪委审核。新规规定,任何涉嫌违法违纪人员在问题查清之前,均不予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

该《办法》在中共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再紧一扣。

港媒《争鸣》杂志曾在去年9月号报导,据中纪委内部通报,至2016年6月底已有逾7,000名现任和已离退休中共党政干部及国企高层、县处级以上干部向中纪委等有关部门交待自身违规、违法行为,上缴非法所得财产,其中包括2,000多名现任及已退离休省部、地厅司(局)党政高级干部。初步统计这些财产市值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

报导还提到,中纪委、中组部对这些自首贪官制定了五条规定,其中第五条要求一律上缴护照、出入港澳特区通行证、工作护照,由中纪委和中组部保管。

“裸官”一词最早来自于,2007年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的落马。随后,大陆媒体及公众把只身一人在中国大陆,老婆子女均在海外的中共官员形象的称为“裸官”。

据中共官方的《“裸官”监管调研报告》显示,38.9%的公职人员认同配偶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对这一问题公众的认同度为34.2%,46.7%的公职人员认为其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其中省部级、司局级、县处级均超过半数(53.3%、53.4%、51.7%),且官职越高,越认同裸官。

香港《动向》杂志,2012年曾引用中共官方内部权威机构所作的统计,调查结果竟发现,九成中央委员亲属移民海外。

2015年5月16日,时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王燕文在中共党媒撰文,公开承认现时中共官场中,有官员“身在曹营心在汉”,家属、钱财转移到国外,随时准备“跳船”。

据维基解密曝光,中国大陆贪官在瑞士银行有5000多个人账户,其中三分之二是中央级大员,从副总理一级、银行行长、部长到中央委员,很多人拥有账户瑞士。此外,在香港工作过的局一级官员大部分也有瑞士银行账户。

长期以来,中共官员携款外逃事件时有发生,调查发现,这些人大多数都是“裸官”,其中级别最高者包括前中共中央委员、云南省委书记、中国电力总公司董事长高严,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等。

近年来,中共“裸官”外逃现象日趋严重,级别也越来越高,每年至少卷走国家资产2千亿美金。据中共官媒报导,加拿大和美国曾是中共贪官最初的首选地,如今欧洲发达国家现已成为中共贪官们出逃和置业的“新乐园”。

今年8月,《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2012年浙江某县人防办前常务副主任郭永军向官方上交了假护照后,仍多次出国,未被发现。郭永军的亲属在欧洲经商。在得知县纪委调查其问题后,郭永军迅速持真护照,实施外逃计划,后在机场被追回。

报导指,郭永军企图外逃事件显示当地防逃责任及官员证照真伪核实只是在走过场。

早在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项机密调研结果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共外逃党政官员,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此前,中纪委曾预计2013年非法资金外逃将达15,000亿美元,比2012年急剧上升50%。

大陆体制内专家辛子陵透露,中共内部调查显示,中共高层随时准备弃官出逃的占85%以上,中共已到亡党边缘。

来源:阿波罗网章略综合报道

2017-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