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出台新规,明确要求全局所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均需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集中保管。此次规定在中共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再紧一扣。

《新京报》5日报导,北京市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积极督促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通知》和《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全局所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均需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集中保管,无一例外;要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使用台账,确保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全程留痕”。对拒不上交因私出国(境)有效证件的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理。

对于因私出国(境)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该《办法》要求其本人签订纪律承诺书,承诺在国外期间一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由本人承担直接责任。因私出国(境)申请需经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纪委审核。新规规定,任何涉嫌违法违纪人员在问题查清之前,均不予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

该《办法》在中共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再紧一扣。

港媒《争鸣》杂志曾在去年9月号报导,据中纪委内部通报,至2016年6月底已有逾7,000名现任和已离退休中共党政干部及国企高层、县处级以上干部向中纪委等有关部门交待自身违规、违法行为,上缴非法所得财产,其中包括2,000多名现任及已退离休省部、地厅司(局)党政高级干部。初步统计这些财产市值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

报导还提到,中纪委、中组部对这些自首贪官制定了五条规定,其中第五条要求一律上缴护照、出入港澳特区通行证、工作护照,由中纪委和中组部保管。

近年来,中共“裸官”外逃现象日趋严重。据中共官媒报导,加拿大和美国曾是中共贪官最初的首选地,如今欧洲发达国家现已成为中共贪官们出逃和置业的“新乐园”。

今年8月,《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2012年浙江某县人防办前常务副主任郭永军向官方上交了假护照后,仍多次出国,未被发现。郭永军的亲属在欧洲经商。在得知县纪委调查其问题后,郭永军迅速持真护照,实施外逃计划,后在机场被追回。

报导指,郭永军企图外逃事件显示当地防逃责任及官员证照真伪核实只是在走过场。

根据央行2008年发布的报告,自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估计有16,000~18,000名中共官员、商人和其他人从中国失踪,并带走8,000亿元人民币的资产。

此前,中纪委曾预计2013年非法资金外逃将达15,000亿美元,比2012年急剧上升50%。

大纪元记者李净报导

2017-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