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国际机场原总经理史博利,受贿157万余元(人民币,下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史博利上诉到高院。近日,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史博利2014年4月加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此前,史博利曾担任民航总局体改法规企管司企管处处长、运输司执照管理处处长、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运输司副司长、运输司司长等职务。

北京三中院一审认定,1998年至2014年间,史博利利用担任民航局体改法规企管司企管处处长、运输司执照管理处处长、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运输司副司长、运输司司长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款人民币141万元、美元2000元及价值1520075日元的旅游费用和价值人民币5.9万元的家具,共计折合人民币157.3705万元。

北京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史博利有期徒刑3年,罚金20万元,史博利不服,上诉到北京高院。

北京高院认为,史博利向自己具有权属监管关系的单位负责人提出对妻子福利待遇予以关照,在得知妻子获取钱款后,明知是非应正常享有的钱款,仍授意接受并以家属个人名义存储,史博利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北京高院驳回史博利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7-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