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中共新疆哈密市委前常委、宣传部长汪江华“受贿案”在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受审。汪被指多次非法受贿达1,111万余元(人民币,下同)。

汪江华被指控在2008年至2013年任和静县委书记期间,本人及通过其妻刘某为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建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照明器材公司及个人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人民币、美金、银行卡、购物卡、金条、房屋、商铺、地下室、地下车库、家具装修、干股、小轿车等财物,合约1,109.5万余元。

此外,汪江华还为巴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汪江华夫妻先后多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舒某给予的价值330万元的银行卡7张,人民币125万元,以上财物共计455万元。

汪江华还被指控在2015年至2016年任哈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在物资采购上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乌市米东区某水电销售部经理丁某所送的价值17,500元的财物。

该案将择期宣判。汪江华于2016年5月升任新疆哈密市委委员、宣传部部长;6月14日就被宣布调查。

新疆是江派的利益地盘,周永康盘踞新疆多年,其亲信王乐泉、张春贤先后长期掌控新疆。去年8月张春贤卸去新疆书记一职后,新疆官场持续被清洗,大批官员落马。

2017-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