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经成为中共贪官敛财的重要手段之一,拥有数十至上百套房产的不是少数。大陆媒体曝光了贪官以房敛财的多种招数。包括直接收受房屋、购买“内部价”房产,高价找人接盘等,其本质都涉受贿罪。

中国纪检监察报6月7日报导,纵观近年来公开通报的案例,中共贪官以房敛财用尽心机,招数可谓花样翻新。

最直接的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搞权钱交易,收受请托人赠送的房屋。比如中国一汽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一,曾多次为其妻弟张强在整车物流运输业务、开办汽车4S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使其获利800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作为回报,张强在海南省三亚市某顶级小区买下一套价值614万元的海景房送给了徐建一。

今年2月9日,徐建一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徐建一被指控受贿1,218万元。

2015年8月,徐建一落马,当时中纪委的通报表示,徐建一为其子在职务晋升方面谋取利益,受贿,在购买住房中侵占国家利益等。

更多情况下,贪官不是直接收受房产,而是以“折扣价”或“内部价”从请托人手中购房。一些房地产商为了在改变控制性详规、提高项目容积率、经济适用房开发等方面获得有关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或许可,也会以超低价、打折房的名义向手中握有管理权的官员进行利益输送。

北京市委前副书记吕锡文通过金融街集团以内部价格购买了5套住房。其中,在她自己和直系亲属名下的有3套。她买下这3套房的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相差达到2000多万元。

吕锡文被指控受贿近1.879万元。今年2月20日,吕锡文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有的官员在以房敛财上,手段更加隐蔽。在江苏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冯军名下的房产有4套,但其通过寻找高价“接盘侠”等方式交易的房产数不胜数。2010年,冯军把一套房子以620万元卖给“好友”李鸿,企图以市场交易的形式掩盖权钱交易的本质,但该房产售价已远远高于市场售价185万余元。

今年3月29日上午,冯军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一些官员还会以“借钱买房”的名义向请托人索贿。无论是直接收受房屋、还是购买所谓的低价打折房,都无法掩盖受贿的本质。相比直接收受钱款,以房敛财的手段似乎更加巧妙隐蔽。

近十年来,大陆大中城市房价节节攀升,中共贪官大都收受房产,是因他们看中了房子的升值空间。

近些年来曝出的一系列拥有大量房产的贪腐官员,不断刺激著公众的神经。“房爷”、“房叔”、“房姐”、“房妹”不断被曝光出来。

安徽黄山市园林管理局前局长耿晓军拥有38处房产,山西蒲县煤炭局前局长郝鹏俊拥有35处房产,前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22处房产。

拥有上百套房产的贪官亦大有人在。前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海滨拥有192套房。前中共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曝拥有多达374套房,这样的消息让舆论哗然。374套房产,按每套120平方米计算也近45,000平方米,以北京四环内不低于4万元的单价来计算,其价值已高达18个亿。而大部分普通老百姓却还在为一套房子苦苦奋斗。

大纪元记者方晓报导

2017-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