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共央视新闻客户端6月1日报道,5月31日,原中共广东副省长刘志庚因受贿罪在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获刑终身监禁,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追缴其受贿所得。

前中共广东副省长刘志庚获刑终身监禁(图片来源:王雷时政博客)

刘志庚被指控:在1993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担任中共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区长、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东莞市长、中共东莞市委书记等职权便利,为他人在股权收购、土地置换、银行贷款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约9817万元。

《法制晚报》2016年3月18日报道,2013年底,中共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广东后,收到众多有关刘志庚在东莞任期内涉嫌违法的举报,他还被指是东莞色情行业的“保护伞”。

在刘志庚主政东莞期间,东莞“性都”名声远扬,只要一进入东莞境内,手机用户就会收到“招嫖短信”。2010年初,一中共中央领导到东莞视察时就曾收到此类色情行业短信,当时颇为气愤。随后,中共中央综治委、公安部要求东莞整治色情行业问题。

刘志庚一边高调强调要“扫黄”,同时他还称,“扫黄”不能矫枉过正,注意分寸。《法制晚报》报道引述东莞出租车司机透露,刘志庚当时的言论纯粹是在对上司和外界作秀看。

2017-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