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枪杀情妇等罪的中共内蒙古前公安厅长、政协副主席赵黎平,5月26日被执行死刑,他是中共十八大后首个被处死的副部级高官。赵黎平此前经一审、二审均不认罪,但最终被核定死刑。

据陆媒报导,5月26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法院收到最高法院的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后,对赵黎平进行了宣判并执行死刑。

赵黎平今年66岁,曾在内蒙古公安系统任职33年,历任内蒙古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处长,公安厅厅长等职。2012年7月任内蒙古政协副主席。2014年7月退休。

赵黎平据指是内蒙古一名前高官的女婿,并与前中共政法委书记关系密切。陆媒之前报导,周永康几次前往内蒙古考察,赵黎平均相伴左右。

2015年3月25日,赵黎平在赤峰市境内因涉嫌故意杀害一名“与自己关系较为亲密的女性”被逮捕。

陆媒报导,3月20日晚上,在赤峰市205省道桥北街道,一名身中两枪的女子拦下一辆白色轿车,拚命逃亡。途中,该女子报警,称“赵黎平要杀我”,之后便匆匆挂掉电话。与此同时,赵黎平则驾驶一辆蒙K牌照的黑色奥迪疾速追赶。

当晚21时30分左右,两辆车先后驶入赤峰市百合新城南区。白色轿车停下后,赵黎平冲出奥迪,举枪射中女子头部,随即将尸体拖入后备箱,他将女子焚尸并掩埋在赤峰市松山区被称为大牛圈的山坡底一处建筑垃圾填埋场。

这名女子就是家住赤峰市松山区的赵黎平情妇李某,从事服装生意。一名接近内蒙古警方的人士表示,赵黎平怀疑李某某要揭露他,双方没谈妥,赵遂起杀意。

赵黎平罕见“不服判”

赵黎平于2016年11月一审在太原中院作出宣判:赵黎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存储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对赵黎平执行死刑。

一审被判死刑后,赵黎平提出上诉。其拟写了近万字上诉状,不承认判决书内容。2017年2月22日至23日,山西省高级法院对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审理。

2017年2月28日,山西省高级法院二审驳回赵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按照中共法律,二审为终审,死刑判决经最高法院核准后执行。

中共最高法经审理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死刑覆核一案,近日最终裁定核准赵黎平死刑。

从一审、到二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赵黎平始终不认罪。赵黎平是中共十八大后少有的“不服判”落马高官,也是十八大后截至目前唯一一例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副省部级官员。

看中国记者晏清流综合报导

2017-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