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老流氓”案是上世纪70年代震动京师的大案,据老人讲,这个团伙专门入室强奸妇女,兼抢劫,活动于朝阳区、通州、顺义等地,共发生380起案件,警方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历时10年,却束手无策,最后在偶然机会加上机缘巧合才告破了,而最令人震惊的是,380起强奸案,其实均出自一个人……

警方给他的绰号就叫“飞毛腿”。对这个曾让京城捕头们困扰了十年的奇特案犯,老孙给了一句评价——“他的想法,从来没跟我们一样过。”

最开始,抓“老流氓”的抓法很不正规,主力极有上世纪70年代时代特色,叫做“首都工人民兵”。

“飞毛腿”案第一起,发生在1972年夏天。当时报到革委会,情况是有一案犯蒙面裸体夜入十八里店一农村民宅,强奸了一个带孩子的年轻妇女。受害人连案犯的身高体态都说不清。此后,这样的案子接连发生,都是强奸,顺便盗窃,作案范围以朝阳区双桥为中心,方圆大约10里,最远的到通县、顺义等地,每一次案犯都自称“老流氓”。

这么大的犯罪区域,所以抓“老流氓”出动了三百民兵,也是准备发挥咱们一贯的“人海战术”。还别说,三百名民兵撒出去,在几个被认为“老流氓”可能作案的村子重点设防。这一设伏还真准,第一天,“老流氓”就撞了网。

说起民兵抓“老流氓”,公安警察的看法是一半佩服一半惋惜。佩服,是对“老流氓”下一步可能在哪儿作案,当时的推测是很准确的。此时的“老流氓”还没有后来那么狡猾,工人民兵设伏的几个点,其中一个,他当晚就去作案了。惋惜,是民兵毕竟没有受过公安训练,抓捕失败。

那一次,工人民兵奉命设伏,但是中间出了一点问题。因为指挥行动的是军人出身,注重保密观念,所以第一设伏人员不进村,在村外设伏,第二,设伏的村子里,只通知到村干部,一般老百姓并不知道民兵要在他们村儿抓“老流氓”(此后设伏,都通知到每个村民)。结果,“老流氓”到某村作案,他黄昏进村,民兵还没到位,半夜作案,民兵在村外的野地里,仿佛给他站岗,直到他作案完毕,跑了,受害人惊魂甫定,喊叫起来,民兵们才恍然大悟村子里出事儿了。

从他作案完毕逃走到受害人喊叫,也就几分钟的时间,“老流氓”能跑多远呢?民兵们在周围的田野中开始拉网搜索。黑夜中,不断有人发现目标,但尽管调动人员围追堵截,始终没有抓到。范围不断扩大,甚至有同时在两三处发现目标的。指挥部明显感到已经对抓捕失去了控制,只怕今夜难有收获。

不出所料,一直忙碌到天亮,一无所获。指挥部得出结论,此人或是在民兵尚未合围之前,已经从拉网的缝隙中逃脱,或是在夜间和民兵接触后每次都跑过了围追堵截,最终突围而去。这小子跑得也太快了。失败之余指挥员深感沮丧。

万般无奈民兵们只好报告抓捕失败,恼火的上级这才想到破案毕竟应该是公安部门的事情。十三处被委以重任。别说,专业人员就是不一样,到达现场仅仅几分钟,十三处就弄明白了昨夜“老流氓”的行踪。

他怎么跑出民兵们的包围的?答案是——他根本就没跑。受害人房后有几堆秫秸秆,“飞毛腿”被捕后供述,那一次,他作案完毕刚离开现场,受害人就叫起来,周围立刻人声鼎沸,自己根本就没法跑。没法跑的情况下,此人回头就钻进了受害人家的秫秸秆堆,在里面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醒来,看看周围已经无人,还方便了一下,才悠悠然赶去上班。

民兵缺乏刑事办案经验,没有搜索现场,只是向外拉网追赶,出现了“灯下黑”的问题。至于民兵在夜间发现和追踪的目标,也基本弄清——指挥部当时下令其他各村民兵赶来支援,不相统属的大量人员集中于同一块搜索地域,夜色中很容易出现把“友军”当成目标的情况。民兵们整夜都在自己和自己捉迷藏。

十三处不久就总结出了“老流氓”的作案特点——从发案情况来看,“老流氓”作案的区域主要集中于当地农村地区。当地农村的住宅大多为单独院落,彼此之间略有距离,案犯作案时有较大的空间。侦查员们还发现,当地住宅的一个建筑特点,给案犯提供了方便。当地习俗,房屋的窗户上半部煳纸,下半部为玻璃,没有挂窗帘和锁门的习惯。因此,案犯很容易踩点和观察目标的活动,确认其家中有无男子。

当地虽然是农村,但男性青壮年大多在京郊工厂上班,很多人需要上夜班,家中只有妇孺。案犯袭击的,主要是带孩子的单身妇女。当地人一般都住东屋,案犯从西边无人居住的房间拨开窗户进去,到灶间脱衣服,只用黑纱蒙面,进入女性住屋实施犯罪。作案结束后,他退到堂屋,穿好衣服后逃离。有时,也袭击单身女性,或多名女知青宿舍等,兼盗窃财物。

然而,警察们也发现这个案子颇有令人挠头之处,那就是案犯作案的时间间隔毫无规律可言。有的时候,警方集中警力进行侦破的时候,他顶风作案,有的时候,却又长久沉寂。这和有的惯犯一段时间不作案就会难以忍受而去犯罪,或者一次犯罪后满足而较长时间不去犯罪的情况完全不同。

这个古怪的规律直到案犯被抓捕归案,才算弄清。原来,此人作案的前提竟然是和老婆吵架。所谓的“老流氓”和妻子在性生活方面不太和谐,每次他和妻子吵架之后,就会变得十分冲动。而他冲动的方式并不是满院子举着菜刀乱转,而是出去作案。

飞毛腿被抓的经过十分吊诡。

话说北京通县梨园有一个退伍军人,那天家里没盐了,去供销社买盐。他走到供销社门口,正看见里面出来一个人,见了他神色一滞,停了一下又往前走。退伍军人有点儿好奇,对这个人看了一眼,那人也还了一眼,两人擦肩而过。

刚要进门,忽见供销社的女营业员从门里探出头来,看到退伍军人,马上大声喊:“抢劫啊!”退伍军人回头一看,刚才那人已经跟兔子一样跑了起来。这退伍军人一转身,一边喊“站住!”“抓住他!”一边就追了出去。这一喊不要紧,前面那人立即加速。附近是个居民点,有些下夜班的工人正好回来,一看这个情形,也边喊边跟了上来,一时竟然凑了百十来人。

一个跑,百十来人在后面追,在当时的京郊堪称壮观。

又追出去两三公里,那小子连减速都没有。退伍军人再一回头——这回身后一个人也没有了。全让那小子给跑趴下了!

这退伍军人一琢磨,这不行啊,就剩我一个了,这么追上去,他要是有刀呢?当过兵的一般反应都不慢。正好,旁边有个石头矮墙,退伍军人跑过去,从墙头上卸下一块大砖头来。

回头一看,周围一马平川,那小子还没跑太远。退伍军人举着这块砖头追上去了。这一追,就追到了一万多米(有材料证实,双方确实追逐了一万多米)。那小子终于跑不动了,回身摆个架式,好像要鱼死网破。退伍军人上去,一砖,就把这小子拍那儿了……

一通拳打脚踢之后,这小子就被作为抢劫犯“扭送当地公安机关”。到了当地公安机关一说,人家讲这个案子我们处理不了。他在北京抢的钱,我们得跟北京警方联系,让他们处理。同志,俺们这儿是河北,三河县……

说到这儿,不用多讲,这个被一砖拍倒的,就是北京警方十年追捕的“十八里店飞毛腿”———李宝城!

然而,李宝城虽然被抓,而且是因为抢劫被抓的,但并没受到太大重视。被河北的警察交给北京警察,扔到拘留所里就没人理他了。每天是咸菜窝头,窝头咸菜……一直吃了二十多天咸菜窝头,终于把李宝城吃毛了。

发生了这样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情,李宝城的弱点就暴露了——他没让公安机关抓进去过。这就意味着他对抗审讯无论在技巧还是在精神上都有不足之处,问题是关在里头,既不能上网(那个时代连电话都是新鲜东西呢),也不能看电视,也没人理他,整天关在屋里就剩瞎琢磨了。身负三百多起案子,李宝城的心理不出问题那才怪呢。

不断受到煎熬的李宝城终于出了昏招——为了换得早日提审,他主动供认了自己曾经在两年前作过的一起盗窃案。结果,过了三天,终于有人审他了。审他的是刑警老孙和另一个刑警。

话说回来,怎么把人搁那儿二十多天不理呀?原因很简单,公安机关当时接到上级命令要整党。全局上下都被忙得晕头转向,工作中不由自主地出了纰漏——李宝城这案子被归错了档,造成二十多天后才发现此人居然没审。

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案子是河北警察交过来的,案卷主要内容都是李宝城对抢供销社的细节描述,没怎么提他那个万米赛跑。

所以,老孙他们审李宝城,是后来才知道那个万米赛跑的事情。他们重点还是问抢供销社的事儿。李宝城也好像觉出来警察审他并不像审“老流氓”,于是一口咬定自己当时是喝多了,不知道干了什么。这种小伎俩倒瞒不了老孙他们,听这小子不说实话,两名警察就开始跟他泡蘑菇。审着审着,老孙忽然看到这小子还交代了一件盗窃案——偷的是财务室,金额一千多元,在当时算比较大的案子了,于是一五一十和李宝城核对起来。

说着说着,老孙脑子里灵光一闪——嗯,这个案子怎么有点儿熟呢?他停下笔想了想,忽然想起来了——哎,这不是“飞毛腿”卷宗里的案子吗?

对“十八里店飞毛腿”,警察多次遭遇都在深夜,看不清情况,所以说不准他的个头。而受害者普遍反映此人是一彪形大汉,完全无法抵抗。再看看这李宝城——形貌猥琐,土里土气,最要命的个头才一米六几——这小个儿像吗?事后才弄明白,这种受害者的描述为了表达自己确实无法反抗,往往夸张到离题万里。

那时,“十八里店飞毛腿”三百多个案子,都归纳出来了,就是一个人干的,而李宝城供的正是其中之一,那不是他是谁?后来,李宝城终于认罪了,问哪个案子说哪个。半年以后,他被执行死刑。

警察们总结,“飞毛腿”李宝城最厉害的,是他的耐力,而那退伍军人,最后不但跑赢了这小子,还拿板砖将其一砖放倒,其体力耐力实在骇人。后来才知道,他上学的时候,得过北京市马拉松冠军!飞毛腿碰上他,就算是碰上天敌了。(作者萨苏,金城出版社出版)

来源:《京城十案》

2017-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