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防部军情局退伍少校王宗武遭中共策反,吸收退伍上校林翰泄漏军情局敌后情报人员名单等国家机密给中方;最高法院近日维持高等法院见解,依违反陆海空军刑法等罪,判处王宗武18年徒刑定谳。另外,林翰则依泄漏国防秘密消息罪等罪,判刑6年定谳。

中华民国国防部军情局退伍少校王宗武遭中国策反,最高法院近日维持高等法院见解,依违反陆海空军刑法等罪,判处王宗武18年徒刑定谳。(公视网路新闻截图)

据中央社报导,检调单位调查,王宗武在服役期间4次派驻大陆从事情报工作,但他在20年前被捕后遭中国吸收利诱,返台刺蒐国防机密,并吸收学弟林翰;林翰配合交付军情局敌后情报人员名单等机密给中方。

调查发现,王宗武、林翰遭中国(中共)吸收后,依提供情报的价值论酬,每次可获约1万美元以上酬劳,每年还有1至3万美元的“底薪”工作费。据了解,王宗武因知悉军情局内部组织编制与敌后布建模式,每年定期出国时,将台湾的军情局人事资料、驻外情报员名单等机密,交付给中国国安人员。

台湾高等法院2016年9月22日宣判,王宗武违反陆海空军刑法、国家情报工作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及没收犯罪所得新台币298万元;林翰判6年,及没收犯罪所得美金7万6,000元,可上诉。二人其后上诉今日遭最高法院驳回,维持原判,全案定谳。

王宗武在军情局担任特种情报官,1992至1994年间4度派驻大陆情搜被大陆国安单位吸收。林翰曾在军情局担任勤务大队队长、战情官,因受过通讯与电子科专业训练,后来转往总体情报作战计划处担任特勤官,也曾派驻大陆从事情搜任务。

来源:大纪元

2017-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