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广网12月24日报道,12月12号开始,江苏太仓和上海崇明的沿岸渔民发现,大量垃圾在长江漂浮,污染长度绵延数十公里。

经过数十天的清理,目前长江太仓段江面上基本已经没有垃圾,但由于潮汐影响,沿堤岸数十公里依然存在大量垃圾。

据苏州太仓海事部门介绍,12号开始,大量垃圾出现在长江水域。之后,太仓海事部门开始加强巡逻,调查垃圾来源。

18号,苏州太仓海事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锚泊船“鲁济宁货4155”和“长虹机568”两艘船附近有刺鼻的臭味,执法人员上船询问,对方却闪烁其词。苏州太仓海事局浮桥办事处秦立永称:“回答装货港始发港、装货情况、装卸货时间都对不起来,其中一条船的舱底还残留有部分垃圾残渣。”

最终,涉事船员承认,两船在17号夜间将垃圾卸入长江。

经调查,这两艘船本航次与浙江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垃圾运输合同,负责将垃圾运送至安徽省枞阳县某环保电厂。但两船抵达安徽芜湖后,由于当地并不接受处理垃圾,14号便又转运到江苏南通。苏州太仓海事局执法支队支队长崔氢表示:“到了南通后,有关人员指使他们跑到长江太仓这一带排放垃圾。”苏州太仓市海事局指挥中心副主任邓子成说,一直到12月17号17点38分,船的AIS信号在苏通大桥附近消失了,事后调查发现,船是故意关闭AIS设备,逃避监管。

17号深夜至18号凌晨,段某某等4人驾驶两艘运输船,利用夜色掩护,将2000余吨生活垃圾倾倒在长江太仓段白北水道。

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等4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刑事拘留。肇事船主所属公司浙江天顺公司法人倪某、股东周某也已被警方控制。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太仓派出所所长丁海平表示,经过查证,两条船承认在18号夜里长江太仓段抛洒2000吨生活垃圾,这些垃圾从浙江海盐县运过来,四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他嫌疑人还在抓捕中,案件也在侦办中。

跨省违规倾倒大量生活垃圾,涉事船员及其背后的公司负责人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表示,对于嫌疑人罪名的判定,具体得看垃圾的危害究竟有多大。这个在定性、定罪还有量刑方面,可能都会有影响。

而负责办理太湖西山垃圾倾倒案的苏州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王勇认为,即使倾倒的垃圾本身没有多大危害,但将其倒入水中,也应当考量其对水体形成污染。“怎么理解污染环境?我们认为,把本来没有污染的东西放到另外的环境里,变成了污染。举个例子,牛奶是好的,但你把一吨好牛奶倒到河里,就污染了环境。你放到不适当的环境里,就是污染。”

日前,苏州太仓公安局、环保局、海事局等部门已组成专案组立案侦查,关闭太仓段长江水源地取水口,检测水质,经检测,长江水体部分区域水质异常。苏州市太仓环境监测站站长马燕忠介绍:“长江水体,铁比较异常,倾倒点浓度最高1.35毫克每升,在水源地两个指标0.33到0.88每升,标准限值是0.3毫克每升。”

目前,太仓海事局等部门正组织专业力量对江面垃圾漂浮物进行打捞回收,最大限度降低对水域的影响和危害,并加强对长江江面的巡查监管。苏州太仓市海事局指挥中心副主任邓子成表示:“从18号到现在,组织力量一共16家码头,发动沿江清理,估算现在清理了800立方的垃圾,下一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巡查,坚决打击类似的抛投垃圾行为。”

据了解,太仓供水目前还没有受这次垃圾倾倒事件的影响,保险起见,太仓近日已启用备用水源地。

来源:观察者网

2016-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