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老人余良幼住院时因输血染上了艾滋病毒,并在饱受病魔摧残后离世。老人生前与其子女们将医院、血站告上法庭,如今案件已进入二审,但血站仍未对相关血样标本进行复检或鉴定。

余良幼的输血记录单。(网络图片)

余良幼出生于1944年,是衡阳市衡南县人。2010年2月,她因病住进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从那时起到2014年6月,余良幼多次到该院输血治疗。但2014年7月31日,检查确认,余良幼已经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随后,余良幼和子女们分析了情况,判断“肯定是输血出了问题”。

老人及其子女们遂将医院、血站告上了法庭。今年11月,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两名被告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衡阳市中心血站被法院判决各承担40%的赔偿责任。此时,饱受病魔摧残的余良幼已离世一年半。

目前此案已进入二审程序,老人的子女们仍接力打官司。事发至今已逾两年,相关血液标本仍躺在血站冷库里,未进行鉴定。老人感染艾滋的源头,依然迷雾重重。

医院工作人员表示,医院给老人输血的程序没有问题,“很可能是血的问题”。余良幼的8次输血记录均显示:“血液来源于衡阳市中心血站,外观合格,可供临床使用。”

衡阳市中心血站认可余良幼所用血液为该站提供,但坚称供血均严格遵照规范标准和程序。

衡阳市石鼓区法院于2015年1月正式对此事件立案,那时,余良幼病情已不断恶化。2015年5月11日,老人离世。之后,此案原告变成余良幼的两儿一女。

这起诉讼被定性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2015年7月和2016年6月,此案先后在衡阳市石鼓区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各方对余良幼的死因进行了辩论。2016年10月底,石鼓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核定原告各项损失为548399元,南华附一和衡阳市中心血站被认定为承责主体。

2016年11月,作为被告的衡阳市中心血站和作为原告的余良幼子女,均向衡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对于母亲感染艾滋病毒,余良幼的子女们首先质疑的是医院方面的传播途径,不过,院方坚称“这个源头上没有问题”,并表示,“根据编码,血站绝对可以查得出是谁献的血”;而血站方面虽找出了8份献血者档案及血样报告单,但相关血样标本一直保存着,未进行复检或鉴定。

来源:澎湃新闻

201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