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9日,台湾国道发生火烧车事件,造成26人罹难。日前交通部表示,来自中国辽宁的24名罹难陆客中,有23名罹难者家属与业者达成和解,每位罹难者可获得664万元新台币(约142万元人民币)理赔金。

7月19日台湾国道发生火烧车事件(网络图片)
7月19日台湾国道发生火烧车事件(网络图片)

11月16日,交通部表示,除1名罹难者因文件未齐备尚未理赔外,其余22位罹难者家属理赔所需文件,经海基会完成验证后,已经由各承保保险公司于11月上旬陆续完成汇款。

每位罹难者可获得包含“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客运业乘客责任保险”、“客运业旅客运送责任保险”及“旅行业责任保险”等保险在内,总计664万元新台币理赔金。

对于还有1名罹难者家属尚未与业者达成和解,仍由保险公司就“强制汽车责任保险”部分,先理赔200万元新台币(约43万元人民币)。

辽宁观光团发生火烧车事故导致多人罹难,交通部再次表示遗憾与哀悼,指将持续建构安全可信观光旅游环境,保障来台游客权益。

24位来自辽宁的观光客原本7月19日结束台湾8天7夜的环岛行程,计划搭乘下午4时30分的班机离台,但未想到在桃园市大园区国道2号西向2.9公里处,发生火烧车意外,连同台籍司机和导游,26人全数丧命。

2016-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