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窃听“水门事件”作出一审重审判决,刑期较原判减半。近年来,中共高层窃听丑闻频曝,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等大老虎在位时都曾对中共高层进行窃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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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门事件”重审轻判
 
日前,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法院对汕头潮南区公安分局原纪委书记郑绍鑫使用GPS跟踪潮阳区区委书记陈新造一案做出一审重审判决,判处郑绍鑫犯受贿罪、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获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法院此前一审曾以相同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
 
综合媒体报道,此次重审认定的许多事实,与前一轮一审相比并无太大出入。
 
2014年3月,郑绍鑫将GPS设备安装到陈新造的公务车底盘上,对其定位跟踪。2014年4月19日中午,郑绍鑫根据GPS定位跟踪,发现该公务车停在陶轩酒家门前,便指使司机驾车载其到该处,使用手机对区委书记及其同行人员离开酒家的情况拍照和录像,后指使司机将该消息在网上举报。
 
对此,当地官方曾回应,陈新造去的不是高档场所,且只花600多元,也非公款;陈新造公车超标,系配车发生故障,故而临时由区委办公室调配。陈新造后来卸任潮阳区委书记,今年7月的公开报道中,其职务为汕头市委副秘书长。
 
2014年9月30日,举报区委书记未果的郑绍鑫因涉嫌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被刑拘,当年10月11日被逮捕。此后的指控中,郑绍鑫多出了一项受贿罪。
 
这两项罪名在濠江区法院2015年12月的一审判决中均被认定,然而,2016年5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近日,濠江区法院作出上述重审判决。
 
“纪委书记窃听区委书记”被曝光后,曾在中国大陆引发广泛关注,被称为广东版“水门事件”。
 
周、薄、令窃听高层内幕
 
在大陆媒体端,很少能见到“窃听”的字眼。近年来,最为大陆民众熟知的窃听事件,当属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等大老虎在位时曾对中共中央领导人进行窃听。
 
周永康的窃听行动主要通过中国国家安全局原局长梁克来实施。早在2014年,就有传言称梁克被带走,但大陆方面并无相关报道。《纽约时报》在2014年2月22日曾刊发独家消息,称梁克涉嫌把来自安全局间谍网、电话监听以及中国首都的告密者的信息,非法转交给周永康,为其提供帮助。
 
有香港媒体称,周永康策划的监听主要针对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现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及家人、助手的电话。另有媒体曾引述接近中共高层的消息来源说,在周永康授意下,梁克命令他的亲信在中共十八大前夕窃听李克强、温家宝和他们的家人及助手的电话,目的在“寻找任何腐败的证据”。最终,中共当局发现了窃听。
 
法国《解放报》曾报道,梁克涉嫌向美国彭博媒体集团喂料,提供中共高层家族财产情况。
 
而早在2012年《纽约时报》曾报道,中共重庆市原市委书记薄熙来和重庆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在重庆建立一套监听、监视系统,包括前中共领导人胡锦涛在内的几乎所有中共高层电话都被窃听,当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等中共高层在重庆考察时,也被监听。
 
今年7月,据香港《争鸣》杂志披露,周永康在受审中,举报了许多令计划任中办主任时对当时中共高层的窃听细节。令计划是中共建政后首宗以〝非法窃取国家秘密罪〞办理的中共副国级官员。
 
周永康举报交代,令计划利用职权的方便,以安装紧急安全钟为名,在当时中共党政领导人的办公室安装窃听器,时间长达3年之久。具体的实施策略是,以中办、中央警卫局及中央军委保卫部名义進行安装,10到15天由专人〝检查〞,趁机更换窃听资料。
 
当时窃听高层名单和窃听的位置如下:胡锦涛的办公室办公桌台灯座下,以及红色1号电话基座内;习近平的办公室办公桌台灯座下,红色1号电话机座内;李克强的办公室办公桌台灯座下,以及红色1号电话机座内;王岐山的办公室办公桌台灯座下,以及办公桌座椅底部。此外,吴邦国、王沪宁、孟建柱等也被在不同部位安装了窃听器。
 
来源:阿波罗网于飞报道
 
2016-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