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前副省长、省公安厅前厅长王大伟今天(14日)一审被判死缓。官方指其涉受贿超过5亿元人民币。

10月14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辽宁省政府前副省长、省公安厅前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官方称,2008年至2022年,王大伟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省长助理、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红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孟冰等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汽车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55亿余元。

法院提到王大伟“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从轻处罚”。

王大伟2007年1月起任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9年8月调往黑龙江省公安厅出任党委副书记、副厅长。2013年3月起,王大伟曾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9年之久,至2022年3月落马。

王大伟据报是通过前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运作后才升任副省长的。不过前中纪委撰稿人王友群在大纪元发文认为,王大伟从黑龙江省调到辽宁省任职,中共中央组织部肯定对他进行过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认定”他在政治上跟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所谓“廉洁自律”等。2013年、2017年,中组部两次对王大伟考察时,中组部长都是赵乐际。

官方此前对王大伟的“双开”通报称,王大伟为掩盖“裸官”问题假结婚;大肆卖官鬻爵;既当大官又想发大财,贪婪无度;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今年1月6日,中共播出的反腐电视专题片第一集中,披露了三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薛恒和王大伟)如何前腐后继、疯狂敛财的一些细节。其中李文喜和王大伟分别贪腐超过5亿人民币。据报,行贿人一次就将4000万元人民币、400万美元装在22个纸箱里,把王大伟用来拉钱的商务车压得上不了地库的斜坡。

李文喜、薛恒和王大伟三人相继掌管辽宁省公安系统长达20年。他们均曾积极跟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追查及海外明慧网点名。

来源: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