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书不能算偷。”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说。如今,女硕士胡某从自己工作的某著名高校图书馆陆续“拿”走近400套古籍,多为清代、民国时期的,其中不乏保存完整的极为珍贵的善本。其中160余套已被胡某在网上卖掉,从中获利近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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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述动机:没评上职称很窝火
 
7月14日下午,记者在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看守所见到了已被刑拘的胡某。她已经记不得自己从图书馆偷拿了哪些古籍。“主要是有关《史记》、《汉书》方面的清代古籍,也有抗战前后的文献。我整理古籍后才接触到这些书,本打算将来评职称、考博士,书拿回家慢慢看,后来反正也不评不考了,才想把书都卖掉。”胡某说。
 
“我硕士毕业,工作13年兢兢业业,成果挺多的,可我三次没评上职称,没机会了……很窝火。”她愤愤地念叨了多遍,叹息了多次。“是你心态的问题。”听警察这样说,她抬眼又垂下,“对……没把握住。”
 
自去年初开始,胡某利用学校分配给她的整理古籍、建数据库之机,不时将古籍夹带出图书馆,陆陆续续从图书馆“拿”走近400套古籍。“看别人拿了;都没有出借记录;有的也没有归还。所以快下班时,我也把书借回去看。”她很有些理直气壮地说。
 
网上拍卖获利120万元40万办了美容卡
 
在古旧书网站上,胡某注册了账号,去年底前拍卖了100多套书,每套售价几千到上万元不等,快递给买家,卖得约80万元。今年4、5月又卖了几十套,但她听说学校报案了,就都没发货。当6月30日早上警察终于找上门时,她似已预料这一刻的到来。“就在房间里。”她指点着说。
 
从衣柜上、阳光直射的阳台上,一包包用各色塑料袋、破报纸兜裹的古籍被搬出。“这环境根本保存不了。”在场人员感慨着。随后,238套500余册书籍被填满四个大纸箱子运走了。胡某说,以前这些书都放在图书馆地库里。更重要的则置于善本库,温度、湿度由中控调节。
 
记者看到这些追回的古籍,几乎每一册封面上都有一团参差不齐的白色撕痕。胡某承认为了掩人耳目,她一一抠掉了图书馆印章。
 
卖掉小部分古籍,胡某已获利近120万元。从其银行卡内,警察追回了剩余约80万钱款。“我办了几张养生保健、美容减肥卡,四十来万元就花掉了。”对此她口称“不值”。
 
提及女儿泪如雨下后悔没听丈夫规劝
 
更”不值“的是对家庭造成的伤害。“警察来时,我请求不要告诉女儿,她马上小升初考试了……我把她害惨了!”胡某抬起戴着手铐的手捂住脸,狠狠抽泣着。据胡某回忆,丈夫发现家中的古籍越堆越高,曾多次规劝她,“这书你不能拿回来,到时要负责。你会伤害整个家庭!”两人多次为此争吵,后来丈夫生气地说:“要不离婚吧!”胡某便不再偷拿了,但也没还书。
 
“现在被他说中了,我毁了全家!”胡某后悔地说,“我俩工资都七八千,住着一套房,另一套出租,每月五六千。我为了赌一口气,也是糊涂,没想(陷得)那么深。
 
胡某的行为究竟构成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罪?目前法律界存有争议。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适用罪名、案值不同,具体量刑也会大相径庭。若是盗窃罪,可能将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而若是犯职务侵占罪,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北京晚报
 
2015-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