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高法院曾多次表示“公审周永康”,且“公审”程度不亚于薄熙来;但周永康案突然被秘密审判。有报导称,这是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擅自表态”。不过,有人分析认为,周强并非“擅自表态”,而是有股势力恨极了习近平,但目前暂时没有胆子直接向习近平撒气,只能向周强出气。
 

周永康案罕见未进行公审,有报导称,这是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擅自表态”。分析称,周强并非“擅自表态”,而是有股势力恨极了习近平,但目前暂时没有胆子直接向习近平撒气,只能向周强出气。(视频截图)
周永康案罕见未进行公审,有报导称,这是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擅自表态”。分析称,周强并非“擅自表态”,而是有股势力恨极了习近平,但目前暂时没有胆子直接向习近平撒气,只能向周强出气。(视频截图)
 
当局多次公开宣称“公审周永康”
 
2015年3月12日上午,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中共两会上作报告时提到,“推进司法公开”、构建“阳光司法机制”等。
 
同天,中共央视记者就周永康、徐才厚等28名落马高官提问周强,对他们的审判是怎么安排?周强称:“上午报告讲了,就是依法审判。” 记者:“是不是都会进行公开审判?”周强回应:“依法公开。”
 
同天,凤凰卫视独家采访了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被问到审判周永康、令计划以及苏荣等人的案件,是否会比照薄熙来案进行微博直播时,孙军工表示,将公开审理,要对这些贪腐案件进行“阳光公开审判”,并藉助微博、微信,包括各种新闻网站的客户端新媒体技术,把“它最大化、最直接、最有效地传递到社会受众手里”。
 
3月13日,《香港商报》报导题为《独家:周永康案年内公审 开放不亚薄案》的文章称,中纪委驻最高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接受采访时直言,审理周永康案过程会“依法公开”,比起薄熙来案肯定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放心吧,公开的程度不会比薄熙来案差,这肯定的”。
 
报导还称,熟悉案情的最高检查院官员透露,周永康并没有像外间所言的铁牙紧闭撬不开口,态度相对配合,只是案情比较复杂,需要比其他案件多花点精力。
 
周永康案突然被秘审
   
4月3日,中共最高检察院侦查终结周永康案,移送天津市检方后向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正在外界关注如何公开审理周永康及何时审理周永康之际,6 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周永康被判处无期徒刑。 周永康被证实泄露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周永康表示认罪悔罪,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根据中共官方消息,法院已于2015年5月22日对周永康案进行不公开庭审。
 
周永康收受蒋洁敏的贿赂73.11万元;周永康之子周滨、周永康后妻贾晓晔收受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1.29亿元的贿赂,并在事后告知周永康;周永康滥用职权,让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锋、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使上述人员非法获利21.36亿余元,给中共造成14.86亿余元的经济损失。
 
分析:无胆向习近平撒气 只好对向周强
 
周永康案被秘密审判后,有媒体刊发题为《周永康案审判体现中国司法机关高度智慧》的文章,对“秘密审判”进行“辩护”称,对周永康案不公开审理,避免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藉着从公审中获得的信息批评中共和中共的“司法公信力”,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港媒《内幕》日前评论称,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多次就周永康案发声,他只是习近平放在最高法院的一个喇叭。从周强紧跟习近平、听从习近平号令看,周永康案公开还是不公开审判,跟周强是最高法院院长没有关系。
 
评论称,如今,《周永康案审判体现中国司法机关高度智慧》说周强在周永康的公开审判问题上是“擅自表态”,只能说明,有股势力恨极了习近平,但目前暂时没有胆子直接向习近平撒气,最后只能把气全部浇到了周强头上。
 
2014年7月29日,江派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被立案审查,第二天下午,周强以中共党组书记、院长身分主持召开了最高法院党组会议。周强要求法院要始终与习近平“保持高度一致”,听从“中央指挥”。
 
周永康是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心腹,在胡锦涛时期,曾长期替江泽民集团掌控中共的公安、武警部队、司法、国安等部门,他与中共前军委副主席徐才厚一起被称是江泽民的“左膀右臂”。
 
习近平启用团派周强 曾公审薄熙来
 
现任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被指是团派人马。团派出身的中共前总书记胡锦涛中共“十八大”后全退,把权力全部交予其继任者习近平。据报,重庆事件后,胡锦涛、习近平迅速结成了政治同盟,联手拿下了江派大员、参与“薄周政变”的中共政治局委员薄熙来。据报,“薄周政变”是由江泽民主导、曾庆红主谋、周永康与薄熙来实施。该政变计划已于2008年开始,企图在中共“十八大”后两年内从习近平手中夺取权力。
 
2013年3月15日,周强在中共两会上出任最高法院院长。外界认为,这是习近平当局为审判薄熙来等而江派人马启用熟悉法律工作的团派人马周强。
 
同年8月22日,济南中院对薄熙来案进行一审,并进行了微博转播。9月22日,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随后薄熙来提出上诉,10月25日,山东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大纪元
 
2015-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