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报导说,中共一方面把生孩子上升到“国家大事”,另一方面却对产妇或孕妇的劳工待遇置若罔闻,妇女权益不应该只是宣传,法律也不该是摆设。在中国网络上,孕妇或产妇遭遇雇主不同待遇的指控时有出现。比如:位于北京的一家中国大型物流公司中铁物流的三名女员工指控,她们的雇主在其怀孕后解雇了她们或削减了她们的工资。在其中一个案子中,中铁物流没有派公司代表参加仲裁程序,仲裁委裁决当事人获得5,000美元的赔偿。但随后,中铁物流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退回赔偿。但在中国国内媒体关注过去后,这个案子也不再被人提及。

中铁物流的律师曾对一家中共国有报纸的记者说:“为这么点钱(诉讼)浪费时间不值得。”

最终,这三名女子共赢得中铁物流约17,000美元的赔偿。她们的代理律师黄沙(Huang Sha,音译)说,如此少的赔偿让中国公司没有动力去守法。

“妇女权利不应该只是宣传。”黄沙说。他表示,一方面政府偏袒公司,另一方面又希望鼓励妇女多生育孩子,“这里存在矛盾”。

中共当局已经出台了反对性别歧视以及歧视生育妇女的法律,还制定了98天带薪休假的产妇政策,但执行力度却很弱。而遭受歧视或差别对待后,寻求法律援助措施的妇女更是少之又少。因为她们担心诉讼会让她们更难找到其它工作,而且一旦她们公开说了什么,都会令她们遭到公司的报复。

表面上,对中国的职业母亲来说,官方政策貌似前所未有的利好。面对人口老龄化,中共官方取消了一胎化政策,一些地方政府更延长产假或考虑减税以鼓励妇女生育第二胎。

但专家指出,中共官方的做法存在悖论。作为世界的人口第二大国,同时也是世界的第二大经济体,因人口老龄化,中共官方希望更多的新生儿出生,同时也希望妇女工作,但是它却没有给在职母亲任何激励措施。自1990年代以来,女性就业人数就一直在下降,同时男女之间的工资差距也在扩大。

对公司而言,如果有女员工休产假就等同于收入损失。如果解聘或克扣女雇员报酬,通常也很少会被投诉或被地方当局进行调查或曝光,尽管相关法律一个接一个出台。

“有法律但没有法制”,“人权观察”研究机构的中国研究员王亚秋告诉《纽约时报》说。“如果您要进行劳动仲裁,那么你要看看委员会的组成:一个是公司代表,一个是工会代表,第三个是政府代表。”言外之意,劳动仲裁的三个代表全部都是当局的,或听命于公司的,怎么可能对员工有利。

如今,生孩子已不是添双筷子的事。虽然生孩子花的不算多,但养孩子却是一笔巨款。在福利制度不完备、医疗和教育需要大额支出的预期下,中共政府想要百姓愿意生二胎,除了动嘴宣传、更得拿出切实的行动,解决老百姓的关切才行。

来源:大纪元记者林燕编译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