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的一个朋友回国时放在我这里3万美金,委托我换成人民币,可是银行系统升级办不了外汇,而这个朋友的父亲要做手术急需用钱,请妈妈先汇给朋友18万元。”2013年11月12日上午,安徽省宣城市的贡某登录QQ,和美国留学的“女儿”在QQ上聊天时,“女儿”从QQ上发来这样的信息。与此同时,“女儿”还通过QQ发送给她一个银行账号。
  
既然是这种情况,贡某立即找亲人帮忙汇款。汇款后,贡某再电话联络女儿是否收到汇款时才发现,女儿并未让其汇款。意识到被骗后,贡某及亲人赶紧报警。公安机关当即立案侦查。2014年1月,公安机关将合谋诈骗及“取款人”戴有程、游能杰、曾维兴先后抓获归案。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三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现年23岁的戴有程系广西宾阳人。2013年11月,戴有程与王某等人(在逃)商定实施QQ诈骗,即王某将盗取的QQ号码给他们,让他们冒充这些QQ号的实际持有人与其亲属聊天,再以各种理由让对方汇钱到他们指定账户。为防止来不及取诈骗款,戴有程等人商定在诈骗款到账后迅速到银行ATM机上取款,由于自动取款机每日每张卡有取款上限,他们各自寻找取款人并允诺给付取款人10%的“好处费”。后戴有程找到其表哥游能杰,告知诈骗事宜让其取款,游能杰同意后又邀集曾维兴参与取款。后戴有程将王某给的三张银行卡交给了游能杰。
  
2013年11月12日12时许,王某等人在广东省中山市一出租房内,登录事先盗取在美国留学人使用的QQ号,冒充其本人与其母亲贡某聊天,让贡某向指定账户汇款18万元。
  
收到汇款后,王某随即将其中的6万余元转账至戴有程处,戴有程又电话通知游能杰。后游能杰取款3.73万元、曾维兴取款1.99万元。游能杰、曾维兴将取得钱款送至戴有程处,戴有程按比例给付游能杰5800元,游能杰将其中2000元作为“好处费”给了曾维兴。
  
2015年1月23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依法将该案提起公诉。2015年2月28日,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判处戴有程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游能杰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曾维兴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
  
信源:检察晚报
  
2015-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