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已有超过20万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元凶江泽民等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明慧网)

2015年,中国最高法院出台“有案必立”的新规定后,法轮功学员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纷纷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提出对江泽民犯罪集团等,实施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等罪恶的控告,掀起了风起云涌的诉江大潮。

据统计,已有超过20万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元凶江泽民等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大陆明白真相的民众也纷纷声援法轮功学员反迫害,要求惩治迫害元凶江泽民。

在走入诉江大潮的法轮功学员中有为被迫害致死的亲人诉江的,有身为政法系统、公检法司系统、军队系统、政府机构、教育系统人员因自身遭受迫害而诉江的,有高学历人才、高管、白领、老板控告江泽民的。以下分别举例概述。

接上文:遭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参与诉江案例

政法系统、公检法司人员参与诉江案例

山东东营胜利油田原三级警督起诉江泽民

山东东营胜利油田原三级警督张爱泉于2015年6月11日,通过邮政快递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递交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诉状。

张爱泉在胜利油田滨海公安局交管中心工作,在1999年已经是三级警督;其妻王明云在胜利油田东辛采油厂监测大队工作。1995年,修炼法轮功以后,张爱泉按照法轮功的要求做一个好人,其为人处世在单位和亲朋好友中口碑极好。

2005年5月13日,张爱泉被绑架到洗脑班、刑讯逼供九天,期间被强制坐三根三角铁的铁椅子,并被戴手铐脚镣,不让睡觉,多次被电棍电击。5月20日,张爱泉被非法刑拘。在桓台县看守所,他被超期关押1年6个月后,遭冤判8年。

其妻同时被冤判7年6个月。夫妻二人分别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监狱、山东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家中留下还在上学的女儿孤苦度日。张爱泉的父亲遭受多年痛苦的精神打击后,于2012年8月离世。

在监狱,张爱泉受到多种酷刑折磨:坐飞机、蹲木板、打耳光、不让睡觉、抠肛门、棍棒击打关节、两肋和敏感部位。有八人轮番对他实施暴力迫害,曾在两天内致他休克两次,他大半月不能走路,两肋大面积瘀血,右腿大胯筋和右臂受到严重损伤。出狱几年至今,腿部、腰部仍没有完全恢复。在被关押期间,张爱泉被限制通讯、信件、会见亲人的权利。

历经7年6个月生不如死的痛苦折磨,王明云于2012年11月19日冤狱期满回家,于2013年2月11日含冤离世,年仅52岁。十几年里,张爱泉原本幸福的家庭遭受重创,已是家破人亡。

2013年至今,张爱泉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和最低保障,多年来经济上蒙受很大损失。

大连一级检察官控告江泽民

现年65岁的刘慧君曾是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检察院国家一级检察官,因为修炼法轮功,多年来遭受精神、肉体、经济上的迫害。刘慧君已于2015年8月24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一级法官控告江泽民

法轮功学员孙灵华原是辽宁省锦州市义县法院干部,担任过行政审判庭庭长、经济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2003年在残酷迫害中被非法开除公职。2015年6月8日,她向最高检察院递交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军队系统人员参与诉江

原南京军区司令部作战处长控告江泽民

原南京军区司令部作战处长方志文因修炼法轮功于2000年被强制转业,并遭受非法关押、劳教折磨等迫害。他曾控告了恶首江泽民,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并赔偿其背负冤案,饱尝拘禁、劳教之苦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精神损失。

方志文,1957年3月出生,1976年高中毕业后参军,提干后,经过军队院校受训,历任团、师参谋和南京军区司令部作战部参谋,至任作战处长、上校军衔,因修炼法轮功受到江泽民的迫害和受其所控军队的不公对待,于2000年被无端安排转业、复员,之后一直在江苏星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方志文从没有利用过岗位权力和便利条件谋取私利;没有利用岗位和其它条件去拉关系、搞交易或为亲朋捞好处;无论是在大军区机关任处长、还是被不公对待而转业复员,无论是到企业升职、还是遭到迫害后降职降薪等,他在所经历的各个岗位上,任劳任怨,对工作尽心尽责,不挑不拣、不分内外,由于所做的工作和完成的任务出色,赢得各方肯定,先后受到过军区、总部多次嘉奖。

2001年9月30日晚,方志文在由军区机关大院去清溪花园新房的途中,被南京市后宰门派出所警察等监视跟踪,要他去派出所,他不从。在他返回后、刚进机关大院门内时,一下蹿上来三四个警察,对他拳打脚踢、拽头发,硬将他塞进警车。

绑架到派出所后,警察指使协警打他嘴巴,逼迫他写“不炼功保证书”;次日早晨又将他劫持到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一进看守所,就强迫他脱衣作所谓入所检查,之后又逼迫他穿囚服、拍囚照、摁手印等,并逼迫他进行无偿劳役,对他的人格造成极大侮辱。

2007年8月底,方志文被南京市劳教委非法劳教,戴指铐被劫持到江苏方强劳教所,遭受多种严酷的体罚虐待迫害,遭非人性的“大劈叉”侮辱、折磨,即将方志文按坐在地上,一人(体重有一百四十斤左右,只穿了件裤衩)坐到他的双肩上、按他的头,另两人强行将方志文双腿向两侧分开后拉(180度“一字形”),还用手顶抠双肋,压得他佝着背、出不了气、两腿像撕裂似的剧痛,疼得脸上直冒汗珠、苦不堪言。在此后的几个月时间里,方志文的颈部、两肋下、双腿(尤其是大腿胯部)等部位都很疼痛。

此外,方志文的妻子、女儿、母亲,近亲属,也直接或间接地遭受了伤害和影响。

原沈阳军区军官控告元凶江泽民

沈阳军区年轻的营职军官、法轮功学员崔德军,曾经是沈阳军区39军343团后勤处运输股的一名上尉助理员。因为他修炼法轮功,被迫离开军队,曾先后被非法判刑5年并劳教3年(劳教两年加期一年);妻子也被非法判刑3年并劳教2年。他们遭受种种残忍折磨,2015年8月,崔德军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中校军官身陷冤狱家人控告元凶江泽民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法轮功学员、原中校军官杨万明,曾被非法判刑7年,2014年再遭非法关押、诬判6年。2015年6月,杨万明的母亲张玉解、妹妹杨万梅及狱中的他,对发动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提出控告,要求对江泽民绳之以法。

(待续)#

资料来源:明慧网

来源:明慧网/大纪元李洁思 文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