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晚,湖南岳阳县前政府办副主任姚海洋在一家洗脚店洗脚时,与修脚工发生纠纷,被其用刀杀死。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7月,姚海洋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湖南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4月24日通报称:23日晚8点40分许,经开区旭园路“某某修脚”店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姚某某(男,55岁)在该店洗脚时,与修脚工任某(男,36岁)发生纠纷,任某持刀将姚某某杀害。目前,任某已被控制。

据《澎湃新闻》报导,从湖南岳阳市岳阳县官方人士处了解到,被害人姚姓男子系岳阳县前政府办副主任姚海洋。

事发洗脚店的工作人员透露了案发细节:姚海洋和朋友在洗脚时,因修脚工任某与姚海洋发生言语冲突,之后矛盾激化,任某持刀将姚海洋杀害。

资料显示,姚海洋为60后,岳阳县人。姚海洋历任岳阳县康王乡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岳阳县政法委副书记、常务副书记,岳阳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2016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12月任岳阳县政府办副主任。

2017年2月21日,时任岳阳县政府办副主任的姚海洋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2017年5月,姚海洋被双开。姚海洋被指收受大额财物,涉嫌犯罪。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另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2018年7月,姚海洋案一审刑事判决:姚海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