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原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王家黔(网络图片)

4月9日,中国贵州省委政研室官方公众号发文剖析了贵州黔东南原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王家黔受贿案。

2015年9月29日,安顺市中级法院对原黔东南州公安局局长王家黔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家黔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438.19万元、赃物奥迪A6L轿车一辆予以没收。

资料显示,王家黔生于1964年8月。历任贵州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科科长、政治部宣传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等职。

2008年,44岁的王家黔被提拔为副厅级干部,担任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主任。两年后,46岁的王家黔被委以重任,担任黔东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2010年,从王家黔调任黔东南州公安局局长的第一天开始,毕业之后从未联系的王胜国便主动攀关系,以同学身份给王家黔接风洗尘。王胜国在2003年下海经商。

从此,他们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醉生梦死”。而这种同学聚会也从最初一起吃饭喝酒的全是同学,逐渐演变为只有王胜国的几个朋友和王胜国找来的“美女”陪同吃饭。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此前报道,为让王家黔“舒心”,王胜国不惜高价从外地给他找来小姐。

2012年初,王胜国给王家黔说:“你安排我投资打理的那些钱,我入股了50万在凯里一家洗浴城。”王家黔便心里有数了。这之后,当有群众举报该洗浴城涉黄时,王家黔便把近期公安机关开展扫黄行动,不能再经营涉黄业务的消息透露给王胜国。

讽刺的是,2014年3月,王家黔破获凯里“1·13”爆炸案,立“一等功”。半年后,2014年9月,王家黔落马。

落马前,王家黔与情妇悄悄商议好了今后对付当局调查的各种方案。在被采取办案措施的前一天晚上,王家黔与情妇抱头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