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州人大原主任余麻约2018年9月落马。(大纪元合成)

中共云南省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余麻约1月份因受贿罪等被移送司法,近日余麻约的贪腐细节曝光,包括卖官鬻爵,收贿次数逾200次等。

耍“两面派” 大肆卖官鬻爵

《中国纪检监察报》2月底的文章披露,余麻约耍“两面派”,每年都在所在单位的“民主生活会”等会上积极发言,大讲“忠诚”、“勤政廉政”,会后却大肆敛财,“什么人的钱都敢收,什么样的事都敢做。”据统计,余麻约收受贿赂次数达200余次。贿品包括黄金、玉石、砚台、手表、红木家具等。

据报,余麻约经常干预州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每次州委动议干部时,给他送钱送物的,他就推荐斡旋。不给他送钱送物的,他就百般阻挠。在他向州委推荐的领导干部中,有不少人为求升迁给他送过财物,其中赠送的现金高达200余万元。

还有,他先后26次收受时任德宏州下辖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杨某某贿赂26.7万元,给予其关照,帮助杨某某提拔为该市公安局局长;4次收受盈江申水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排某某贿赂22万元,为排某某办理车牌和表妹工作调动提供帮助。

据统计,2002年至2018年,余麻约在担任德宏州委副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共收受多名公职人员、非公职人员贿赂人民币640.44万元、港币10万元,以及价值60余万元的手表、黄金等物品。

如先后26次收受时任德宏州下辖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杨某某贿赂26.7万元,给予其关照,帮助杨某某提拔为该市公安局局长;4次收受盈江申水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排某某贿赂22万元,为排某某办理车牌和表妹工作调动提供帮助。

以权谋私 勾结商人

文章称,在余麻约眼里,政商关系就是用手中的权力从商人那里换来金钱。他经常与身边的企业老板称兄道弟、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

余麻约曾先后15次收受云南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某某贿赂27.5万元,为其在水电站开发中提供方便;12次收受瑞丽市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某贿赂95万元和价值13.145万元的黄金500克、价值8.23万元的劳力士手表1块,在其关照下该公司顺利承揽了瑞丽市林和大厦、盈江县永胜烧烤城和农贸市场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

除直接受贿外,他还大搞第三方请托,通过向那些他曾经“关照”过的干部打招呼,让其为他身边的不法商人“开绿灯”“行方便”,达到权钱交易的目的。与余麻约有不正当经济往来的30多名请托人中,请托事项涉及岗位调整、经营关系、项目建设、设备采购甚至是车牌选取等多个方面。

余麻约甚至还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机关工作,充当不法商人的“保护伞”。如商人林某走私成品油被查获后,余麻约利用其在边防、政法系统的影响力,干预司法,为其开脱罪责。另外,盈江县兴利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等4人因走私木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余麻约“关照”下,最终该案因“没有犯罪事实”被撤销。

据报,余麻约称:“收钱也上瘾,就像吸毒,控制不住自己。”

令人吃惊的是,办案人员从其住处还搜到了手枪1支、子弹7发。

现年61岁的余麻约长期在德宏州工作,曾任德宏州教育局副局长、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检察院党组副检察长、州委副书记等职;2008年2月至2017年11月任德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之后任德宏州人大常委会保留正厅级待遇干部;2018年9月落马。#

2019-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