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院原院长王晨被双开。(网络图片)

1月5日,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武汉市中级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王晨被“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11月5日公布了上述对王晨的处分。经查,王晨违规购买非上市公司股份并从中获利;利用职权通过向私营业主放贷违规获取大额收益;在司法诉讼活动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诉讼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

王晨于今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56岁的武汉市中级法院前院长王晨,成为全国第一位享用“留置”待遇的省城一级高级法官。

2018年5月8日,湖北省纪委公布了这一消息。同期,经其插手震惊法律界的“七叶花执行案”,已申请监察委重启调查。

王晨系江苏姜堰人,在湖北省高级法院两次任职累计14年,一度官至湖北高院副院长,又先后担任汉江、黄石、武汉三地中级法院的院长,其中执掌武汉中院7年,直至案发。

2017年3月23日,在强力干预下,经王晨亲自插手,武汉中院作出“(2016)鄂01执监16号”《执行监督裁定书》,为一个专为侵吞国有资产而虚假设立的公司张目,全盘推翻17年前就已生效的抵债裁定,以及10年前经湖北省武汉市两级政法委协调、最高检察院督办下作出的驳回执行异议裁定,罔顾2013年湖北高院作出的驳回申诉决定,无视权利人早在10年前就已经取得房地双证的客观情况,将早已执行完毕的铁案归为一张废纸。

这家公司名叫湖北七叶花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湖北咸安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七叶花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彭勇颇有来头,传闻是当地有名的“官二代”,长期与该省高干子弟混在一块,而王晨的逆法之举恐是一次主动向上级的冒险献金。

2018-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