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湖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经营与产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罗毅一案,6月1日宣判,罗毅被判处五年半有期徒刑。(资料图片)

前湖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经营与产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罗毅一案,6月1日宣判,罗毅被判处五年半有期徒刑。在对罗的公诉中,提到其隐瞒中共党员和官员身份,违规获取了美国绿卡和香港居民身份证件。

6月1日,湖南永州中院对湖南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兼经营与产业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厅级)罗毅,涉嫌贪污、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一审公开宣判,罗毅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人民币。

罗毅当庭表示,真诚的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不上诉。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6岁的罗毅是湖南常德市汉寿县人,1997年任湖南广播电台交通频道筹备办主任。2010年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改制成为湖南广播电视台,罗毅出任党委委员、副台长。

此后,罗毅一直负责广告招商。湖南台每年会召开大型的广告推介会,将台里的整体广告资源拿出来招商,好几次都是罗毅作为台里的大领导出来讲话,介绍台里的广告政策、资源以及知名导演制作的节目。

罗毅在2016年中纪委〝回头看〞时被查,〝回头看〞反馈情况是,湖南在2014年第一轮巡视反馈中就被指控,湖南省传媒系统内部存在权力经营问题,有些官员为子女经商提供便利,传媒系统监督管理不到位、廉洁风险防控不力,出现腐败问题。

同年7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罗毅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9月26日,罗毅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中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10月份被逮捕并双开。

2017年7月,湖南永州检察院指控罗毅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并向永州中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罗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以贪污罪、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罗毅还被指控隐瞒中共党员和官员身份,违规获取美国绿卡和香港居民身份证件。

除罗毅外,湖南传媒业有多位官员〝涉嫌严重违纪〞被查。仅湖南日报社就有薛伯清、邹享元、覃晓光、皮林、刘树林等人被查;2017年10月,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龙秋云被免职,随后被双开。

来源:新唐人

2018-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