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18名官员抄袭述职报告。示意图(Pixabay)

中共官员造假欺骗屡见不鲜。近日,四川官员被发现在每年一度的述职报告中,照抄照搬、相互抄袭:18名官员因此受到通报,其中2名被责令做书面检查。

据4月30日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导》,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在检查下属官员2017年廉政报告时发现,照抄照搬、相互抄袭的问题严重。其中有的把2016年的报告,只改换标题中的年份为2017后就呈交;有的只把〝18大〞改为〝十九大〞;还有两份年度总结报告有95%内容相似等。18名乡镇(街道)官员部因此受到通报批评,其中2名互相抄袭者,被责令做书面检查并被诫勉谈话。

据报导,2018年年初,四川内江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检查内江市东兴区委、区政府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在检查内江市东兴区官员递交的〝述责述廉报告〞时发现,有官员将过往报告改写日期,当成新报告提交。苏家乡人大主席曹某这两年提交的报告只有两处不同。首先是标题,2016年,曹某的报告标题是《2016年度述责述廉报告》,2017年报告的标题改成《2017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另外就是报告的第一段第3句话,2016年写的是〝以‘十八大’重要精神思想为指导〞,2017年则改为〝以‘十九大’重要精神思想为指导〞。两份报告的其他内容则完全相同。

另外,官员互抄报告。苏家乡党委副书记陈某某的报告,与曹某的报告有95%的内容相同。两份报告只有一个小标题有别,以及报告的自我称谓不一样:曹某写的是〝作为乡人大主席〞、陈某某写的是〝作为党委副书记〞。

除了曹某和陈某某外,还有16人的报告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照抄照搬或相互抄袭现象,个别乡镇的纪委书记,前后两年的报告只改动了案件数据。

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决定,对涉事的18名官员作出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当中,曹某和陈某某受到〝严肃处理〞,纪委监委决定对两人进行诫勉谈话。

《中国纪检监察报导》提及,针对此事,东兴区苏家乡一位官员说,〝报告年年交,以为交上去也没人看〞。

来源:NTD

2018-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