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律师不得以维权为由干扰庭审的正常进行,不得通过网络以自己名义或通过其他人、媒体发表声明、公开信、敦促书等炒作案件。

在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方面,通知明确指出,法官不得随意打断或制止律师在法庭上,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认为律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庭规则、法庭纪律的,应当依法给予警告、训诫等,确有必要时可以休庭处置,原则上不采取责令律师退出法庭或者强行带出法庭措施。

通知规定,律师认为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答覆律师本人,同时通报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对社会高度关注的事件,应当公布结果。

通知发出后,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于周一至周二(23日至24日)举办全国律师维权惩戒工作专题研讨班。司法部副部长、律师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熊选国在会上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各律师协会要完善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畅通律师投诉、申诉、控告管道,做到有求必应、有诉必理,及时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违法行为,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更多便利。同时,要严格依法开展惩戒工作,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各类违规违法作为,每发现一宗便处理一宗。

来源:东网 转载

2018-04-25